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4年第一批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与要求
本次招聘为合同聘用制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4年第一批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要求及职责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要求及条件一览表》)。
2.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并符合《岗位要求及条件一览表》的人员。
3.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②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③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详见《岗位要求及条件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
④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⑤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聘用的。
4.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9月22日。
(2)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站:https://hr.cdut.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DjrUOmYTMJPK=1653466448947#/zpgw(操作方式可见附件2)。
(3)每位应聘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上传招聘要求所需的材料或者填报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的,视为不符合应聘要求及条件,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1)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根据《岗位要求及条件一览表》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复审和心理测试,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比例不低于1:3综合确定面试名单。
(2)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将调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调整情况将与面试名单一并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布。
6.面试
(1)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于面试前1至3个工作日,通过应聘者预留的邮箱发送《面试通知单》,应聘者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为综合答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布。
7.体检、政治考察、资格复审及公示
(1)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体检,成绩相同者同时参加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政治考察和资格复审材料,审查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对政治考察相关材料有疑义的,将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再次确认应聘资格。
体检、政治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该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3)根据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择优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的人员,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未报到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9.待遇
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合同聘用制人员薪酬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咨询电话:0831-6166311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
2024年9月13日
来源 | 党政工作部
封面/排版 | 单雪纳
校对 | 单勃旭
编辑 | 王鹏云 史丹烨
责任编辑 | 欧鸥 贺柏玮